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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30日 星期二

★八八風災相關資料☆

(一) 報導
中國時報【仇佩芬、黃菁菁/連線報導】

國際援助陸續抵達,除美方四架直升機之外,歐盟五名專家也於昨天晚間抵台,將赴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了解災情。另外,韓、德、加拿大等國也透過代表處及民間慈善團體捐贈物資及款項,並派員赴台協助救災。

台灣莫拉克風災造成慘重傷亡,日本政府日前已透過交流協會捐贈台灣一千萬日圓(約台幣三百四十七萬七千多元)緊急協助賑災,有鑑於其後台灣受災情形持續擴大,基於人道的觀點考量,日本政府擬追加捐贈總額最高達一億日圓(約三千四百七十多萬元)的緊急資金援助。

外交部表示,歐盟派遣的五名專家抵台後,會先到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了解災情,也會南下勘災,進行淨水系統消毒作業、搭建組合屋地點、物資配送機制等評估作業,預計廿六日離台。

德國民間救援組織「航空無國界協會」捐贈一噸的毛毯、睡袋及帳蓬等人道救援物資,也將於今(十八)日運抵台灣,由德國在台協會代表捐贈給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另外,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也發布新聞稿表示,加拿大政府將捐贈五萬加幣,辦事處員工也共同捐出新台幣六萬七千三百元紅十字會。另外,加拿大也會捐助廿萬枚氯錠,供災區重建。加拿大駐台北代表孟貫中也將拜訪紅會,親自送達上述物資及捐款。

外交部表示,駐台北韓國代表部已經代表韓國政府捐贈十二萬美元給紅會協助救災;駐台北韓國代表部也向台灣政府及災民表達慰問之意。韓國民間救援團體「災害克服市民聯合」及「中央救助團」也派員,前往高雄縣六龜鄉與台灣救援隊共同參與救援行動。

●也就是說國外團體的有,美.韓.德.加拿大.日本,大陸則送組合屋與捐款
(二) 災害
莫拉克(MORAKOT)
中度颱風
8月4日在菲律賓東北方約1000公里海面上生成。
5日增強為中度颱風並向西移動。
6日17時左右暴風圈逐漸進入台灣東部近海,強度持續增強並繼續向西移動。
7日2時左右路徑略為偏南,5時左右移動速度略為減慢,並朝西北西至偏西的方向移動,其暴風圈已逐漸進入台灣東部陸地,17時左右轉向西北方向移動,移速仍然緩慢,暴風圈已籠罩台灣各地,23時50分左右在花蓮市附近登陸。
8日2時強度略為減弱,並於5時左右轉為偏北前進,11時左右減弱為輕度颱風並往西北方向移動,14時左右於桃園附近出海,並繼續向北北西緩慢移動。
9日14時左右強度減弱且暴風圈略為縮小,18時30分左右在馬祖北方進入福建,台灣本島已脫離暴風圈。
10日2時左右強度持續減弱且暴風圈亦縮小,5時馬祖脫離其暴風圈。
11日凌晨減弱為熱帶性低氣壓。
陣風近中心最大風速:40.0 (公尺/秒)

莫拉克颱風侵襲台灣所帶來創紀錄的雨勢,造成台灣中南部及東南部地區發生水患及土石流,為1959年八七水災以來臺灣最嚴重的水患,並引發著名觀光景點阿里山及南橫公路多處坍崩,另外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滅村事件,更導致數百人遭到活埋。
莫拉克颱風災害
死亡人數
台灣共有614人死亡、肢體69具、75人失蹤,死傷人數多集中在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南投等地區。(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統計至2009年9月6日17:30止)

雨量紀錄
2009年8月8日至9日,台灣受莫拉克颱風影響,嘉義及高屏山區自動雨量站8日單日累積雨量破千,氣象站中台南8日雨量523.5毫米及玉山9日709.2毫米,均創下該站單日降雨的最大紀錄;阿里山站在8日降下1161.5毫米,9日更降下1165.5毫米,創台灣所有氣象站中單日最大雨量紀錄。

農業產物估計損失及民間設施毀損計164億6,863萬元
(三) 提問與省思
1. 災害相關訊息和報導讓我們學習到什麼?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090604851
這次八八水災如一條惡龍,重創台灣,許多人失去了賴以為生的家園,風無情的吹垮房屋,隨滾滾流水消逝,看到美麗的台灣被破壞的如此殘破不堪,心裡真的有如 被刀割一般難過,大自然無情,但卻也藉著這次機會讓我體會到環保的重要,其實這次水災會那麼嚴重,有一半的因素是我們人類自己造成的,亂砍山林、亂丟垃圾 等等,造成土石鬆脫,排水設施不通,雖然大自然不會說話,但這次水災就是反撲的證明,自作孽,不可活,一方面我們應該極盡所能的幫助那些災民,讓他們在短 時間內恢復到正常的生活,另一方面,在亂丟垃圾前我們也該想想嚴重的後果。
2. 我們可以在最近的時間內做些什麼?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103002281
正在收受募集物資的地區如下:

1.高雄市政府,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請註明《捐贈屏東縣政府以及南部其他縣市救助水患災區使用》,電話:(07)3373374

2.屏東縣政府社會處,屏東縣(市)建豐路180巷35號,電話:(08)7378821#501-504

3.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崁頂分隊,屏東縣崁頂鄉崁頂村興農路20之10號,電話:(08)8632430

4.台南縣政府社會處,台南縣新營市府西路36號,電話:0980537516或(06)5115692

5.台南縣中正堂(無收受郵寄物資),台南縣新營市民治路36號

6.前立委吳秉叡服務處,新莊市後港一路130巷48號(請檢具數量清單及收據),電話:(02)22083852

7.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跟文林路交叉口的天主教堂

8.簡余晏議員服務處,台北市大同區錦西街74之1號 (雙連站附近) ,電話:(02)25570658

※現階段急需熟食類救援物資※

1.屏東縣文化處-徵求熟食(可以立即吃的東西.包子.麵包.水.奶粉)
地點:千禧公園旁 屏東市大連路69號
時間:到下午5:30 電話:08-7365600/08-7365012
2.高雄市政府-熟食.請於晚間7時前.分類包裝送抵高雄市政府中庭.專線07-333-3374

◎物資集中中心:

1.高雄市政府:(屏東縣政府已授權高雄市政府代送物資)
救援物資日期:8/9~8/12早上八點至晚上十點
8/9早上八點以後,透過宅即便、郵政快捷等等
最速方式寄送 需求有水、乾糧、罐頭/熱量食品、鹽巴、簡單藥品、睡袋

高雄市政府: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請註明 (捐贈屏東縣政府以及南部其他縣市救助水患災區使用)

2.台南縣政府:

(1)捐款-可以將錢匯到【台南縣社會救助基金專戶-台灣銀行新營分行 代碼:0040288 帳號:028038002387】 ※註明:救災專用
(2)物資-如果方便的話直接送到【台南縣政府中正堂】 或 寄到【台南縣新營市民治路36號,註明救災物資】

3.嘉義:

(1)嘉義市救援物資集中點-嘉義市立委涂醒哲服務處地址:嘉義市中興路216號 / 電話:05-2327795
(2)嘉義縣物資捐贈專線-目前需要物資:礦泉水、麵包、泡麵、奶粉、乾糧
(3)朴子市公所:嘉義縣朴子市光復路34號 (05)3795102轉14

◎北部的朋友請就近幫忙

1.物資:

為了支援南部救災,需要 1整箱的礦泉水 / 2、蘇打餅乾 / 3、OK蹦、雙氧水、紅藥水等物資。集中至台北縣新莊市後港一路130巷48號/吳秉叡服務處TEL:22083852 (請檢具數量清單及收據),具備數量後急送高雄救災!

(1)台北市士林中正路跟文林路交叉口的天主教堂,8/11神父要開車下去送物資
(2)台北市大同區錦西街74之1號 (雙連站附近)電話:0225570658,8/10上午開始收,預計8/10中午後會發一台車
(3)民進黨中央黨部(台北市北平東路30號10樓/電話:02-2392-9989)、台北縣黨部、台中市黨部等亦做為物資中心,協助北部及中部物資募集調度之工作。

2.捐款:
(1)台南縣專用-可以將錢匯到【 台南縣社會救助基金專戶-台灣銀行新營分行 代碼:0040288 帳號:028038002387】 ※註明:救災專用
(2)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宣教基金會-郵政劃撥 19566285 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宣教基金會華南銀行公館分行 118-20-079667-1

適合水災災區的四大類物資:

[礦泉水]
請務必以「清水」「礦泉水」為原則, 勿送有甜味飲料、或者是氣泡飲料(如可樂、沙士之類)運動飲料雖然有礦物質,但是對災區民眾來說也未必受得了,礦泉水是最好的東西。

[乾糧]
請務必以「低鹽分、低調味」的乾糧為主,例如一般超商買得到的口糧,或者是有一點鹹味的蘇打餅乾為主。 不要購買零食類的東西,例如洋芋片、夾心餅乾之類,尤其是夾心餅乾,裡面的奶油在災區的環境容易壞。

[易開罐罐頭/熱量食品]
低調味的麵包和巧克力,低調味的麵包主要是土司、波羅這種為主,現在市面上多數會放果醬、奶油、起司、肉鬆等等調味的麵包送到災區無法存放,會壞掉。大家想買麵包還是以土司類為主,比較好存放、也比較不容易腐敗。

[純鹽巴]
除了鹽巴之外,其他都不要(不要放糖味精啥的)。鹽巴主要維持災民體內電解質,可以讓他們配著乾糧、土司或加在水裡面飲用。

[藥品]
簡單、災民容易使用的物品為主,例如消毒雙氧水、碘酒、OK蹦、萬用繃帶等,至於比較複雜的藥品,就交給專業的民間救難團體去準備。
3. 如果我聽到即將發生土石流或者颱風警報,我會注意或準備哪些事情?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6091010366
1.颱風會造成土石流(若山坡地水土保持不良)而會造成下面居民的房屋被沖垮
2.會淹水(溪水暴漲)就會淹水造成要清理積水水中可能會有些病菌若傷口碰到水會可能造成皮膚爛掉
3.暴風雨會造成無法上班上課
4.風會把數或招牌吹垮可能會造成無數人傷或亡
5.颱風造成的災害:

(1)強風:由於風之壓力直接吹毀房屋建築物、吹毀電訊及電力線路、吹壞農 作物如高莖作物,並使稻麥脫粒、果實脫落等。
(2)焚風:使農作物枯萎。
(3)鹽風:海風含有多量鹽分吹至陸上,可使農作物枯死,有時可導致電路漏電等災害。
(4)巨浪:狂風時必有巨浪,颱風所產生的巨浪可高達一、二十公尺,在海上造成船隻顛覆沉沒亦時有所聞。此外,波浪逐漸侵蝕海岸,而生災變。
(5)暴潮:強風使海面傾斜,同時由於氣壓降低,使得海面升高,導致沿海發生海水倒灌。
(6)豪雨:摧毀農作物,淹沒農田並使低窪地區淹水。
(7)洪水:山區豪雨,常引起河水高漲,河堤破裂而發生水災,沖毀房屋、建築物,並毀損農田。
(8)山崩:豪雨沖刷山石,使山石崩裂坍塌,形成土泥石流,沖毀房屋、傷及人畜、阻礙交通,山區之公路常發生此種災害。
(9)傳染病:颱風水災後常易發生各種傳染病,如痢疾、霍亂。

6.颱風的影響:

(1)風
壞的影響: 植物授粉結果受影響
好的影響:生物的傳撥森林更新

(2)雨
壞的影響: 洪水的危害
好的影響:帶來充沛水量清除河川垃圾

7.防颱注意事項

台灣地區因為氣象上的「天災」所造成的損失,平均每年高達百億元以上,其中百分之七十左右的災害是颱風所造成的。當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時, 內政部便在消防署成立中央防救中心,邀集國防部、教育部、交通部、經濟部、農委會、新聞局、衛生署、環保署、中央氣象局等相關部會,結合各單位的力量,共 同執行災害防救事宜。各級地方政府也會成立地方的防救中心,執行災害搶救工作。但是生命財產還是要靠民眾自己事先做好防範工作,提早做好下列防颱準備,才 能將災害損失減至最低。

一、懸掛在屋外的看板、招牌應取下或釘牢,以免被風吹落。
二、工地應加強安全措施,鷹架、圍籬應固定。
三、家庭應準備蠟燭、手電筒、收音機、以及足夠的食物、飲水等。
四、檢查電路、瓦斯管線以免發生火災。
五、河、海邊的居民應嚴防河水氾濫或海水倒灌,及早遷移到地勢較高的地區。
六、山區的居民要防止山崩、道路坍方或土石流災害,應儘早疏散。
七、河邊、水邊飼養的家禽、家畜應加強欄舍或將動物遷走,以免發生損失。
八、漁船應進港避風,並將船隻繫牢,人員避居安全處所。
九、絕對不可到海邊釣魚、觀潮或戲水,以免被巨浪捲走。
十、車輛應避免停放在低窪地、堤防外,以免被水淹沒。
十一、不要隨意進入淹水的地下室,以免發生觸電。
十二、不可貿然駛入被水淹沒的路面,以免發生意外。

「多一分防颱準備,少一分防颱損失」,颱風在眾多自然災害中,是最能事先預知,並提早做好防災準備的。只要在颱風來臨前防範得宜,必能使災害損失減至最低程度。

颱風防護須知-防颱的重要性
每年的五月到十一月為颱風季節,颱風侵襲台灣的可能性非常高
我們對颱風的一般常識,應有較多了解,才能體會防颱重要性
進而實際做好防颱措施,減少颱風帶來的災害損失。

颱風來襲前應注意事項

1. 不要聽信謠言和傳播謠言,應信賴中央氣象局的颱風警報。

2. 位於低漥地帶和海邊的住戶及民眾,應及早疏散至安全地方,以防海水倒灌及水災發生。

3. 檢查屋頂、門窗是否堅固,四周的水溝要清理使其通暢。

4. 庭院或陽台的盆景與堆積物,應移入室內或者綁牢。

5. 家中應準備蠟燭、乾電池、手電筒、收音機,以備停電時使用。

也應備有簡易之醫藥急救藥品。

6. 儲備飲水、一日至二日之食物、或乾糧,以防備斷電、停水。


颱風侵襲期應注意事項
1. 隨時收聽有關颱風動態的消息,注意自己是否處於應戒備之區域內。

2. 颱風侵襲時,非必要不要外出走動,應盡量停留在家中為宜。

3. 應隨時檢查電路、注意爐火及周圍環境,以防火災及淹水。

4. 位於山坡地附近民眾,隨時注意坡崁滑動或土石流之發生。

5. 位於水庫下游民眾,應隨時注意洩洪消息,以策安全。

6. 不要停留在河邊低窪地,以防供水來臨造成危險。

7. 車輛勿停放在漥地、橋樑及樹下,以防淹水、崩塌及壓毀。

颱風過後應注意事項
1. 颱風過後應儘速與親人聯繫,告知平安訊息。

2. 對於斷落電線,不可用手觸摸,應立即通知電力公司處理。

3. 有救災救護需要時,請撥119,有災害損失時,應通知警政單位以供災害統計及作業改進參考。

4. 颱風過後,居家周圍環境應立即整理並清除污穢雜物,噴灑消毒藥劑,以防疾疫發生。

5. 在災害區發現有傳染病時,應及時隔離醫治,以防蔓延。

6. 在災害受損區,大家應同心協力一起恢復家園及景觀。
4. 如果不關心大自然的變化所傳遞的訊息,會有什麼後果?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5061906348
人類活動所激化的自然災害
黃朝恩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系
一、前言
近幾年來,台灣地區先後發生了多次大災難,其中有些是單純的人為事件,如空難、火災和車禍等。有些則可稱為自然災害,乃自然事件所引發的,包括山崩造成的林肯大郡倒塌,賀伯颱風帶來的土石流災害,橫行各地的口蹄疫事件,汐止的基隆河大淹水和百年來最嚴重的921集集大地震等等。不過,仔細觀察,可以發現即使是自然災害,也無一例外地夾雜程度不一的人為成份。換言之,不少自然災害亦包含了若干人為因素的作用,其實是自然和人為兩種力量互動的結果。
嚴重自然災害不但造成生命財產的損失,有時更會造成社會的混亂,甚至政府的崩潰,明代崇禎年間,全國大旱,加上蝗蟲和瘟疫肆虐,1556年更發生數十萬居民喪生的陝西大地震,以致「饑民遍野,餓殍塞途」,最後集結為流寇,揭竿起義,明朝也因此而走向窮途沒路。即使在近代,類似的情形也經常重演,譬如孟加拉在1970年為一颱風侵襲,死亡人數多達二十萬,因而,促成該區脫離巴基斯坦統治宣告獨立;1980年 義大利南部一次大地震,使全國經濟變得蕭條,從而造成政府垮台。凡此可見天災和人禍總是相互激化。因此,古人就有「人禍誘發天災,天災加劇人禍」的說法。 再以洪水災害為例,固然主因是降水在空間和時間上不平衡,常常是由大量降雨和持續豪雨所致,但全面分析其發生的成因後,都會發現:上游濫伐森林,破壞植 被,不當開墾所導致的水土流失,圍湖造田、霸占河道、與水爭地所導致河道堵塞等也都是使災情擴大的重要原因。
由 此可見,災害的成因多種多樣,對於每一種災害,既要從自然因素方面,又要從人為因素方面,分別去追究原因,才能更有效地為防災、減災提供科學依據。而其 中,由於經濟發展而使地表的生態環境更加惡化和變得脆弱,更是人類所必須努力改善的方向。這就說明了在對抗災害的工作上,不但需要加強地科、地理和科技教 育,也需要藉助環境教育以喚起大眾對環境應有認知和關懷。
二、環境惡化和自然災害的關係
環顧全球,自然災害似乎有幾個明顯的趨勢(見圖1),首先是自然災害的危害面積的蔓延擴大,尤其是水、旱災更是如此;其次是發生的週期也越來越短;另外,其危害程度則日趨嚴重,生命財產的損失有逐漸上升的傾向。由台灣多年來報章中有關自然災害報導看來,亦有類似情形(黃朝恩,1998)。根據聯合國統計,1970至1990年全球各種自然災害使280多萬人喪生,受害人多達8.2億,經濟損失超過一千億美元,其中有五十四次列為嚴重自然災害,其死亡200.15萬人。其中地震災害二十次,死亡115萬人,對人類的威脅可見一斑。是以聯合國將二十世紀的最後十年定名為「國際減災十年」(IDNDR),希望能透過全球一致行動,以有效的方法將自然災害對人類的衝擊減到最低程度。
上 述災害之日趨嚴重,當然不能說與自然災害本質上的改變完全無關,但是站在自然規律上而言,自然現象的表現多屬一種常態的表現。環境變遷固有其可能,這種變 遷卻常常是漸進的,而不是短短數十年間便可察覺到它的急遽改變的。因此,不少學者認為這種災害變本加厲,應與人類對環境利用模式和大肆破壞有關。由於人類 長期盲目開發環境資源,對大自然作出超限利用和過度需索,以致產生許許多多變異型的「自然」災害。其中若干完全因為人的因素而造成的災害,包括各種污染和 全球性環境變遷(如全球增溫、臭氧層耗損)在內,可稱為人為型環境災害(man-made disasters)。至於其因人類不當活動而激化的災害,在原有預見的災難上增加其規模、幅度和頻率,稱為誘發型自然災害(man-induced disaster),人類活動常可使得環境不斷惡化,一方面使環境的脆弱性變得顯著,自我調整能力轉趨薄弱,一方面使人類自身抗災的能力亦日益下降,再一方面許多人類破壞環境的過程本身就是自然災害形成的過程。在這些多重因素的效應下,自然災害的層出不窮和快速增長當然成為意料中事。
表1 中國歷史旱澇重災頻數的比較表
朝 代 隋 唐 宋 元 明 清
災次/年 0.6 1.6 1.8 3.2 3.7 3.8
表1列出了中國從隋唐以來,全國發生旱澇災的頻數比較(周立三,1989),即可看到這種誘發型自然災害的日趨嚴重性。而其原因顯然包括,是由於各地長期開發下,森林飽受破壞,生態逐漸失衡、土層裸露,控水能力變差,一經大雨就可導致山洪暴發、乾季則缺少基流(base flow)補注,以致無論旱澇均與時俱增。
總 而言之,隨著人口的惡性膨脹,隨著經濟的超限發展,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越來越被破壞,並且直接或間接引起災害的發生,或加劇災情,增高成災的頻率。而環境 的惡化亦造成對生產力的削弱,成為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的一大障礙。此外,全球環境的惡化己接近人類難以承受的邊緣,再不注意力求更正之道,人類將給自己造成 極大危害。因此,我們必須緊記三個很基本的觀點:
第一、人類生存環境既是被動地接受自然災害的場所,又是主動地為自然災害的形成和發展提供的背景條件。這不僅表現在較脆弱的環境系統對自然災害有較大破壞性響應;更重要還表現在:環境變化對自然災害的發生頻率和強度將有直接的反饋作用。
第二、環境惡化所引致的災害對人體健康和經濟發展之危害,並不比純自然災害為小,其災難性後果的廣泛性和持續性也更大。以致環境惡化造成誘發型自然災害,堪稱當今最嚴重的全局性的慢性災害。
第 三、環境惡化包含著極大的人為因素。今天人類之所為,大大地影響子孫後代的利益,如果沿負面的方向繼續下去,它將威脅到全人類的生存發展。令人擔心的是, 這種人為型和誘發型的災害很可能比純自然災害有更大的危害範圍,嚴重性也大得多。須知道,純自然災害很難讓它不來,但人類所激化的災害卻應能夠在一定程度 上制止其惡化。所以,人類亟需全力加以處理,以應付該問題的急迫性。
三、誘發型災害的特性
人 類為了生存發展和提升生活水準,不斷進行了一系列不同規模不同類型的活動,包括農、林、漁、牧、礦、工、商、交通、觀光和各種工程建設等等。今天,人類加 以開墾、搬運和堆積的速度已經逐漸相等於自然地質作用的速度,對生物圈和生態系改造有時也會超過了自然生物作用規模。人類活動已成為地球上一項巨大的營 力,迅速而劇烈地改變著自然界,反過來又影響到自身的福祉。
我 們和地球環境之間,無疑有在一種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的關係。人類如果對地球環境的客觀認識作出了錯誤的判斷和盲目的行為,將致使諸多事與願違的反饋給人類 社會,從而腐蝕了人類長久建立起來的文明基礎。這種惡果,想必不是人類所欲看到的。而舉凡這類因為人類活動而誘發產生的災害,一概可稱為誘發型自然災害, 以與純自然災害相對。顯然;在人類「減災」願景中,控制誘發型災害,更是迫切可行的一環,因為這類災害是可以透過人類的努力而得到大幅的減輕的。然而,由於社會經濟方面的原因和科技的限制,誘發型災害卻似乎有增無減,而且並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可見誘發型災害的徹底了解和謀求對策已是當今人類當務之所急。
人類活動所引起的誘發性災害在許多情況下與純自然災害具有類似的控制和特徵,而且二者也常常相互疊加。但二者也有其不同之處,包括下列幾方面:
(1)誘 發型災害發生的原因是人類活動與自然環境不相協調───人類活動類型的多樣性和複雜性決定了誘發型災害類型甚多,且形成機制各異,但其共同原因則是人類活 動的盲目性和非理性,因活動和環境之間的不相協調所生,例如平原區和海岸地帶的地層下陷是由於過量超抽地下水所引起的,礦區的塌陷是由於採空後失穩造成 的,山崩和土石流是人類為了開墾或搬動土石而破壞了天然岩土平衡而發生的。這些現象,有的已被認識,有許多至今尚未能夠有效掌握。
(2)與 純自然災害相比,誘發型災害強度雖較低,頻度卻大,危害性亦嚴重-根本上說,人類今天改造自然的能力已經很大,但僅是自歷史相比較,若與自然力相比,則還 是無法相提並論,一次八級大地震所釋放的能量可相當人類幾年的總用電量。這也說明了人類可能減輕自然災害的危害,而無法抑制其根本原因。不過,誘發型自然 災害卻在頻度和嚴重性兩方面毫不遜色。這是因為;人類活動的廣度和速度已有超過自然力的趨勢,更超越了自然災害原有的區域性規律,也就是說,許多原本不該 發生某類災害的地區也己有可能成為新災區;其次,誘發型災害多發生於人口密集,社經高度發展的地區,故其危害性甚大。
(3)誘 發型災害具有可防止性───由於本型災害主要是人類活動盲目性和不科學性所引起的,顯然是可以防止的。在科技發展的今天,人類卻一方面藐視自然力,另一方 面因社經原因而忽視自然力,才會導致日益增多的誘發型災害。所以,如何協調人與自然的關係是人類眼前的長期課題和頭等大事,也是極需全人類共同努力才能解 決的課題。
四、誘發型災害的社會因素───以水災為例
人 類的許多活動,皆可削弱自身的防洪能力。例如:上游築堤,減少了蓄水面積,使下游流量增大;在行水區人為設障,使河道防洪能力降低;超抽地下水,引致都市 地層下陷;都市的發展,使處於洪氾區的人口和財產迅速增加;植被的砍伐和破壞,降低了集水區的水源涵養能力,並導致水土流失,河沙遽增,不但增加了洪峰流 量,又造成河床淤積;人類的不少行為,更可影響氣候,使大洪水的出現機率倍增。上述種種情形,在台灣地區均甚普遍,以致近年來,水災受災面積有逐漸上升的 趨勢,水災損失也在加重,並未因為工程措施的強化而減輕。其中最值得注意的社會因素包括下列三項:
(1) 森 林濫伐嚴重:森林堪稱綠色水庫,一萬公頃的森林所貯蓄涵養的水量,約略相當一座三百萬立方公尺庫容的水庫。但在長期經濟掛帥的政策下,原本蔥鬱蒼翠的台灣 山林,也不斷在萎縮,除了砍伐森林作為木材外,更普遍的是開發山坡地過程中,為了種植各種作木而大肆破壞樹木。森林銳減一方面在暴雨後不能蓄水於山,使洪 峰來勢凶猛,增加了水災頻率;另方面則加重了水土流失,使庫容大減、河床抬升,行水剖面縮小,降低了調洪防洪的能力。
(2) 都市擴張迅速:在經濟成長和都市化過程的雙重影響下,急增的人口被迫向生態敏感的邊際土地(如河川地、山坡地)進軍,出現「與水爭地」的情況,而必要的防洪設施又未必跟得上這快速的步伐,當然會加重了洪水損失。民國87年的汐止基隆河水患,就是因為長期的開發和社區建設,河道淤塞,加上居住在低窪的河攤地為數眾多,終於在強度驚人的颱風暴雨侵襲下重創。此外,建地擴張下,不透水地面也同時激增,暴雨後地表匯流速度加快,逕流係數隨之增大,洪峰時間提前,洪峰流量倍增。
(3) 盲 目開發河川資源:沿著各大河川,常可看見濫採砂石和亂倒垃圾的景象,皆代表了民眾對土地的不珍惜和唯利是圖,這種短視的行為使河川的水文特性趨於不穩定和 不明確,洪水來時也因而更難控制。再者,為了發展養殖漁業,解決魚塭用水,大量抽水地下水,則造成了難以收拾的地層下陷問題,使水災範圍急劇擴大,也同樣 代表著人類對資源的不當使用,終而嚐到竭澤而漁、殺雞取卵的苦果。
五、誘發型災害的種類和對策───以岩石圈為例
對 於誘型災害的分類,仍少有系統的分析,通常是按照形成機制與純自然災害一起進行研究。下面試以岩石圈(地質、地形環境)為例,將相關誘發型災害作一初步分 類,並憑此提出一些減災對策初步想法,以供討論。誠然,防止誘發型災害的根本辦法是停止人類一切活動,顯然這卻是不可能辦到的。停止人類活動的盲目性,增 強科學性,嚴格按照合理程序進行開發、利用、施工和管理應為防止本類型災害的普遍適用原則,已由正反兩面大量實例所證實。
(1)移動土石所引起的誘發型災害───移動土石是人類活動中很重要的一環,無論修路、採礦、建築、運河、開隧道、興建都市、開發能源等各種活動都需要搬動大量土石,從而引致山崩、地滑、走山、塌陷和土石流等災害。民國86年8月發生的汐止林肯大郡崩塌,就是因為後山的順向坡,曾被移動,在溫妮颱風的豪雨下,大幅崩落而釀成的。要避免這些災害因人類活動而被激化,只有靠人類的自覺,在工程活動中注意防治邊坡不穩的後果,當然,山崩防治法的制定、執行和監督、相關知識的宣傳和普及也是十分重要的。
(2)改 變地下流體所引起誘發型災害───人類移動地下流體活動主要有抽取地下水、開採石油和抬升地下水位。由此誘發的災害是地層下陷、地裂縫和土層濕陷等,造成 地基失穩,如果土壤因而液化,更會在大地震中產生更大的災難。台灣西南海岸,就有不少地區,因為長期超抽地下水供魚塭之用而引起地層下陷,造成國土的淪 亡。因此,預先調查清楚大地的潛在規律和特徵,評估其承載能力,作為規畫資源利用的基礎,慎加考慮成本效益概念,並落實於防治措施,法規條例和管理策略之 擬訂,實為必要的手段。
(3)觸 發性誘發型災害───人類活動偶可使得處於臨界狀態的自然環境發生急劇變化而發生災害。例如水庫的誘發性地震,爆破造成大型的雪崩等;己有不少實例。其中 水庫的誘發地震己有深入研究,得知本類災害的防治與前兩種有著明顯的差異,因為特定的地質環境常是其發生的大前提。所以,慎選工程地點、控制工程規模具有 關鍵的意義。
(4)工 程失敗所造成的誘發型災害───人類進行各種工程活動的目的原是為了興利除弊,但工程一旦肇事卻帶來鉅大的災難,而且工程越浩大,損失越重,例如水庫崩 潰、堤防決堤、大樓倒塌等。可見工程安全是人類進行建設時都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但不幸的是人類時常有意無意吞食自己所釀成的苦果,像義大利在1963年發生的瓦昂特大壩潰決,死難者達2,600人,印度的莫維爾水庫潰堤時更造成近四萬人的罹難,皆是人類無法忘懷的慘痛教訓。
(5)災前準備不足所激化的災害───所謂防患於未然,人們如能在災難降臨之前做好各項準備,當能減輕災情;反之便會因為防災抗災之準備不夠而導致承災能力薄弱,任由天地摧殘。譬如民眾不知避開生態敏感區或災害風險潛在區(包括活斷層兩側、土石流經常發生之谷口位置、土壤液化帶、斷崖或陡坡下側、洪氾地區等),建商蓋屋時偷工減料、科學家預警和規劃能力薄弱,政府法令不周或執法不嚴等等,皆具有人謀不臧成分,激化原有的天災,災情雪上加霜,而人類自應負擔部分咎由自取的責任。
六、結論
減 輕災害損失是全人類在踏入二十一世紀前夕共同的願望。人們除了要努力強化防災、抗災、救災的手段外,也要防止人類活動所誘發的災害,設法對自身行為作出調 整,把盲目、短視、不科學、不合理的行為減少到最低限度。而其中過程,除了專家學者必須積極對這方面的理論加以探究外,也應過各種方法加以宣導和教育,尤 其對環境保護、生態保育和認識法制方面,更需要藉學校和社會教育去提高全民減災意識,強化全民對保護生態環境的責任感,有效的增進大眾抗災能力。唯有全體 國民能自覺地建立起保護環境的思想意識,才能最大程度地減輕自然對人類反撲的程度。由此可知,環境教育在整項工作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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